安徽兴政公考根据涡阳县人民政府发布,转载涡阳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详情请关注www.wrsks.cn,政策咨询及备考指导请加18255110290(贺老师微信)了解。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亳州市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暂行办法》(亳办〔2023〕55号),经研究决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39名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硕士研究生(需取得相应硕士学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涡阳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目录》。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6.引进人才在涡阳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已在涡阳县就业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引进、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在亳州先锋网(https://www.bzxfw.gov.cn/)、涡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y.gov.cn/)、涡阳先锋网(https://www.gyxfw.gov.cn/)、涡阳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引才公告。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涡阳县考试中心报名服务平台(http://gy.pzhl.net/index.php),进行网上报名,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正确填写《涡阳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7日9:00至2024年4月11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经查实存在报考人员报考多个岗位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后,按引进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在4月12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涡阳县考试中心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1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报考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事宜将通过涡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y.gov.cn/)、涡阳先锋网(http://www.gyxfw.gov.cn/)、涡阳组工(微信公众号)公布。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资格复审依据引进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其中:
(1)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将在涡阳县人民政府网、涡阳先锋网、涡阳组工(微信公众号)公布。
5.体检
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排序,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 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办法执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6.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同时,考察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引进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引进人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7.公示引进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民政府网、涡阳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办理有关引进审批及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
四、人才管理
本次引进人才实行“五统一”管理:统一项目引进,以“涡阳县县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进行,不以具体单位名义引进。统一纳入编制,所有引进人才均纳入涡阳县事业编制管理。统一安排岗位,根据本人专业、单位需求等情况将引进人才安排到需求岗位。统一考核管理,由涡阳县委人才办统筹对引进人才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统一培养使用,引进人才经考核表现优秀的,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条件的优先评聘。
五、人才待遇
1.解决编制:引进人员纳入涡阳县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
2.生活补贴:引进人才从工作次月开始享受连续5年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贴。若在5年聘用期内离职,生活补贴从当年停发。
3.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涡阳没有住房的,提供面积60平米人才公寓一套,5年免租金。
4.配偶就业:随迁配偶安置根据引进人才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身份、任职能力等条件,遵循“对等、空编、空岗、自愿”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分别由县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提出意见,属其他身份人员,一般由用人单位安排,用人单位安排确有困难的,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帮助协调解决。
5.子女入学:随迁子女来我县入学,由县教育局协助,按照就近原则自主择校。
六、有关事宜
本方案由涡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人才引进统一组织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58---7212452(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考务咨询电话:0558---7217535(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8---7212205(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