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工作,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县红十字会等6家单位公开选调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与岗位相适应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岗位计划数

此次县红十字会等6家单位共选调1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和要求见《2018年来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其中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9月17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我县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18年9

月30日);

4、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公开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6、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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