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县卫计委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本县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身体健康。
2.公务员转正定级后年度考核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5月16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违法犯罪、受党政纪处分人员,2015年以来录用在乡镇公务员岗位上未满服务期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基层执法干警未满服务期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县卫计委负责。
2.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8日,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县卫计委人事股(县卫计委二楼205室,联系电话:6616103,联系人:谢士琴)。
3.报名提供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4张。
4.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资格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