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计划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选调4名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

安徽省内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中具有法官、检察官资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成绩突出。

2、具备法官、检察官资格,并有法院、检察院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12月底)。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没有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门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律硕士研究生或法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8周岁 (1978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专业目录参照《2017年度安徽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身体健康。

6、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选调。

7、符合《法官法》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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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省考/选调生招录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