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从我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三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工作人员共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三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详见岗位简章)。

二、选聘范围

选聘范围为全市(含县、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经验;

(二)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章);

(三)岗位简章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

(六)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且试用期已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一)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选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市人社局(淮北市相山区孟山北路45号)三楼服务大厅窗口。

2、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须个人自愿、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北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根据选聘岗位和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聘岗位数的比例应不小于1.5:1,达不到比例将予以取消或核减选聘岗位。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果最后一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则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通过考察的方式择优确定选聘人员。

考察内容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考察对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本人不适合选聘岗位工作要求的,则取消其选聘资格。因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在面试入围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入编、定岗、聘用等相关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

3198926(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3053011(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3023006

原标题:淮北市2016年公开选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三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淮北市公开选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三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简章.xls

2、淮北市公开选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三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北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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