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2019—2020年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点击下载pdf版

  西部计划各省级项目办、研究生支教团各高校项目办:

  现将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2019—2020年度)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地区县级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二、实施步骤

  各高校应在2018年9月25日前完成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选拔工作;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期间做好研究生支教团的团队建设、培训、保障等工作。

  (一)招募选拔

  各高校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规定,将研究生支教团招募组建工作纳入学校整体推免工作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制定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招募办法、标准、程序等。

  1. 招募指标。各高校研究生支教团招募指标由教育部专项下拨,只限于在本校招募,纳入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总计划(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各高校招募指标见附件1)。

  2. 选拔条件。符合教育部有关推免工作政策文件规定,具备推荐本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家国情怀和志愿精神,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有志愿服务经历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拔。

  所有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均可报名,参与选拔。各高校要制定本校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招募对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的具体要求。原则上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底线要求要与学生所在学科普通类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底线要求保持一致;如有特殊考虑,在综合测评专业排名底线不低于50%的前提下,提前向全国项目办书面报告并获得批准。

  3. 选拔流程。各高校项目办要在本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公平、公正、公开地择优选拔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选拔过程的音视频、图片、文字记录等资料应长期留存备查。

  (1)各高校项目办按照推免工作相关规定,发布招募公告,公布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名额、招募办法等事项。

  (2)按照自愿报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高校项目办审核、集中考核、统一体检(体检项目及体检标准见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等流程择优选拔。

  (3)选拔结果经本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按要求在校园网等平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高校项目办与入选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签订《招募协议书》(协议书模板见西部计划官方网站)。

  (5)高校项目办在2018年11月1日前,指导入选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登陆西部计划官方网站,在“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注册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并由高校项目办进行审核(各高校的用户名、密码和高校代码与省级项目办联系)。

  (6)高校项目办在2018年11月10日前,在研究生支教团信息系统中上传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学习成绩单、体检表、招募协议书扫描版(以公示文件中的志愿者排序,每人一套材料,形成1个整的PDF文件)。

  (二)培训及上岗

  1. 高校项目办培训。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确定后,各高校项目办应及时指导全体成员组建研究生支教团团支部,加强团队建设。要支持、指导研究生支教团团支部开展系列培训,围绕提高教学技能、增强社会技能、熟悉管理规定、了解服务地风土人情等内容,开展不少于60小时的岗前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支持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参加教学见习、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省级项目办统筹下探索区域性多校联合培训。

  2. 按时报到和参加服务省集中培训。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统一报到时间,原则上与当年西部计划志愿者同步。各高校项目办要提前与服务省项目办联系沟通,按照服务省项目办确定的报到培训时间和地点,派专人(或队长带队)带领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前往服务省按时报到并参加省级集中培训。高校项目办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不得在2019年7月20日之后安排可能与报到、培训相冲突的工作或个人安排。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需由高校项目办书面向全国项目办请假。培训期间,服务省项目办要做好志愿者管理制度说明、安全健康教育、地方风俗民情、教学授课技能、团队精神塑造等方面的培训,培训结束后集中发放志愿服务证。

  3. 派遣上岗。各服务省项目办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确保志愿者人身安全和必要生活保障的前提下,将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安排在当地县级以下中小学校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西藏、新疆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支教学校不一定安排在县级以下。根据服务基层青年工作需要,志愿者可兼任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但严禁将志愿者留在各级机关或学校行政岗位专职从事非教学工作。

  在服务学校开学之前,服务县项目办要组织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到当地有关单位实习,或集中参与“七彩假期”青年志愿者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为当地留守儿童提供假期陪护、学业辅导、自护教育、素质拓展等服务,或参与其他志愿服务活动、青年工作等。如服务县项目办确因特殊情况需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延期报到的,须向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书面报告并获得批准后,再通知相关高校项目办。

  (三)新增或调换服务地的审定

  新增或拟调换的研究生支教团服务地(县级行政区域),须设在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地域范围,即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吉林延边、湖北恩施、湖南湘西3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申请新增成为研究生支教团服务地的县级项目办(团委)应向服务省项目办提出申请 (模板见西部计划官方网站),经批准后与对应高校项目办签订意向协议书(模板见西部计划官方网站)。

  各高校项目办要尽可能保持服务地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开展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确需调整现有服务地或部分调整服务地、服务人数的,须与拟调入地服务县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初步沟通后,书面报高校所在地省级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批准。各招募省项目办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汇总填写《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2019—2020年度)服务地分配表(招募省)》(附件3)。全国项目办将在统一征求各服务省项目办意见的基础上,尽快予以批复和确定。

  三、保障机制

  1. 各高校项目办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规定,为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志愿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一年学籍。

  2. 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具体参照当年的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3. 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地方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为每名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单项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重大疾病(含急性病身故)等商业保险,确保在服务省集中培训前三天生效;县级项目办要协调服务单位为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提供食宿便利等生活保障。

  四、关于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2021年度)有关工作

  全国项目办计划于2019年8月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2021年度)。目前,研究生支教团年度实施规模已超过2000人,全国项目办将以“着力提升质量,保持规模稳定,强化日常管理”作为工作重点,从严控制新增研究生支教团实施高校。往届研究生支教团高校指标将依据日常服务管理和项目实效情况执行动态调整。调整指标重点投向工作成效突出、社会反响良好、榜样示范性强的高校以及符合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定位和要求的新申请高校。

  有关高校须在2019年4月15日前就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提出申请(附件4、5),由高校所在省级项目办汇总后,报全国项目办审批。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各级项目办、高校项目办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西部支教扶贫工作,是团工作的创新之举,是推动教育公共服务和教育资源均等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培养年轻人的有效途径,很有必要,富有成效,要长抓不懈、抓实抓好”的批示精神,深刻领会研究生支教团在实践育人、支教扶贫、弘扬志愿精神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切实将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推动项目实施不断与时俱进,提质增效。

  2. 健全机制。各高校项目办要在学校党政领导下严格执行团中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与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周密安排,进一步规范招募选拔、培训派遣、日常管理、典型宣传等工作。各服务省项目办要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制度落实,定期开展志愿者在岗履职情况检查,抓细抓实志愿者上岗离岗、请销假、志愿者安全事故月报告等制度,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

  3. 强化培养。各级项目办、高校项目办要把研究生支教团工作作为重要的实践育人平台,突出思想政治引导。各级项目办要支持、帮助、引导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基层实践中进一步提升国情认知,锻炼意志品格,增强能力才干,增强“四个自信”,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各高校项目办(团委)要注重做好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全链条培养,推进将研究生支教团骨干纳入各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对象。

  4. 大力宣传。各级项目办、高校项目办要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优秀典型,使之成为弘扬志愿精神的重要载体。要积极运用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感人故事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成长事迹,用身边人、身边事去影响更多的青年大学生。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要将好的做法、作风接力传递。

  5. 材料报送。2018年11月15日前,请各高校项目办将下列5项书面材料盖章后报全国项目办审批,同时抄报高校所在地省级项目办备案。(1)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选拔办法(含招募标准、招募流程、招募进度等内容);(2)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入选志愿者公示文件;(3)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入选志愿者培训工作安排;(4)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总结;(5)本校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

  附件:(可点击下载)
  1.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2019—2020年度)高校指标配置表
  2.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2019—2020年度)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3.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2019—2020年度)服务地分配表(招募省)
  4.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2021年度)高校申请表
  5.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2021年度)新加入高校申请表

 

  联系电话:010-85212269/85212728
  传 真:010-85212727
  电子信箱:xbjhqgxmb@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0号南楼407室
  项目管理处(邮编:100005)
  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
  西部计划微信公众号“西部志愿汇”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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