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9年定远县定城镇卫生院决定面向全县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调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由定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定远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20名,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定远县定城镇卫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选调办法
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公开选调。
五、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全县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3年及以上我县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月21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
4、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资质条件;
5、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2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于1月9日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至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七楼会议室(县总医院对面卫计大厦),咨询电话:0550-4021383。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2019年定远县定城镇卫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执业资质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对少数紧缺岗位达不到2:1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后,按实有报名人数开考。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参加报考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9年2月21日-22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选调岗位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