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政府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院前急救医师6人,院前急救护士8名。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见《2018年度当涂县人民医院特设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品貌端正;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校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已明确为具体专业的,相近、相似专业不得报考。
岗位计划表中“年龄”界定:“30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核定均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10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当涂县人民医院行政综合楼(体检中心)二楼(当涂县姑孰镇太平府北路288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1、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3、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正面小二寸证件照)3张;4、报考临床医学类(岗位代码1011)岗位的,须提供《医师执业证书》;5、报考护理(岗位代码1012)岗位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
以上材料须在报名现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当涂县人民医院2018年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可在附件中自行下载填写、打印)。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2018年10月26日(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发放地点:当涂县人民医院行政综合楼(体检中心)三楼人事科。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特设岗位招聘不设报名比例,不收取报名费,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当涂县人民医院内聘员工不得参加报考。
五、考试:
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7:3比例合成总分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考试范围,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一)笔试:临床医学专业、护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5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医疗卫生政策和法规、语言表达、沟通及应变能力。护士按2: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总分成绩在“当涂县人民政府(www.dangtu.gov.cn)→其他网站→当涂县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六、录取方式:
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和考察。
如在录取时出现考生成绩同分,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当涂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
考察工作由当涂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主要对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未按照规定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后在拟聘人员公示前自动放弃而造成缺额的,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当涂县人民政府(www.dangtu.gov.cn)→其他网站→当涂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一周。
九、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民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管理,其中工资标准由县人民医院参照本院在编事业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组织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当涂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由县卫计委监督。
考试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有关事宜:
招聘方案由当涂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信息,请登陆“当涂县人民政府(www.dangtu.gov.cn)→其他网站→当涂县人民医院”网站进行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当涂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0555-2973712
监督电话:当涂县卫计委 0555-6720601
当涂县人民医院纪检办公室 0555-2973701
附件:2018年度当涂县人民医院特设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涂县人民医院2018年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