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县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工作人员307 名(详见《合肥市庐江县卫生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
招聘公告同时在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j.gov.cn )上统一发布。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4月12日以后出生”(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本次招聘专业主要参照安徽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我县现在编在聘人员(以报名开始时间为截点);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自主择岗、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 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8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其中涉及学历、身份证等证件上的信息填写必须要与证件上的信息内容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4月19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共同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0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负责人的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该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报考比例详见《岗位表》(其中:N为紧缺岗位招聘计划数),缴费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4月23日9:00至12: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报考人员在5月3日至4日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