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琅琊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分局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基本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采取政府出资,区政法委综治中心签合同,公安使用的方式招聘。
(二)综治中心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包含以下内容:
1.年收入5万元以上(含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存部分)。今后将随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2.为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和公积金;
3.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擅自违约或违反《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情节轻微的扣除绩效工资,情节较重的予以解聘。
三、招聘名额
计划招录32人,首批录用9人,其他23名同志进入备选人才库,年度内根据岗位需求和成绩分批次录用,主要在派出所、刑警大队等基层单位从事驾驶、巡逻执勤和文员等工作。
四、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政治可靠;
(二)国家承认的大专(或同等)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熟练驾驶技术、有宣传特长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4年3月30日至2001年3月30日期间出生),男性身高170cm,女性身高160cm以上。
(四)身体健康,无残疾,暴露部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五)滁州市本级户口或在滁州有固定住处的其他6个县市户口的人员;
(六)其他需要的条件(详见工作岗位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公安机关辞退或解聘的,处于刑事处罚期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3月30日-4月3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信访办公室(丰乐路322号,滁州大润发对面,联系电话:3082119)。
3.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有驾驶证携带原件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辅警招聘资格审查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填写完整)。此外,有连续缴纳养老保险5年的需携带相关证明资料。本市居住人员另须提供在本市居住相关证明资料(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等)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琅琊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可取得笔试资格,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法律基础知识(刑法、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文秘知识等。
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4月7日(星期二)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⑵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与应变协调能力、服务意识、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专业测试)。体能测试(专业测试)满分100分。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体能测试(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专业测试)成绩按3:4: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按照首批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体检人选,参加政审体检人员名单(准考证号)将在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官方微博“滁州琅琊公安”、官方微信“琅琊公安”上公布。
(三)政审和体检
政审工作由琅琊公安分局组织实施。参照招聘人民警察的有关标准。
体检由琅琊公安分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政审与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官方微博“滁州琅琊公安”、官方微信“琅琊公安”上公示5天。根据总成绩排名,经政审和体验合格后予以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反馈意见为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
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
2020年 3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