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登科公考温馨提示:

  招聘人数:20人

  报名地点:寿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院主楼502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至2019年1月8日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寿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2、面向基层,服从分配原则

  二、招聘职位

  1、审判业务庭辅助人员:10人

  2、辅警:10人(男)

  三、招聘条件

  审判业务庭辅助人员:

  1、寿县户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

  3、熟悉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4、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5、报考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 1月6 日之后出生)

  辅警:

  1、寿县户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

  3、五官端正,身体、心理健康,无残疾;

  4、报考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 月6 日之后出生,

  在司法部门参与警务安保工作4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5周岁),身高不低于1.70米

  5、具有良好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执行勤务部门所必需的警务保障能力和技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和在校学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吸毒或被强制戒毒、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四、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2.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的书面证明及有关证件材料和复印件报考;

  3、报名地点:寿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院主楼502办公室);

  4、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至2019年1月8日

  报名要求:

  1.报名时,报考人员均须由本人在现场填写《 寿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2.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等资格。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司法警察岗位首先参加体能测试,不按时参加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后续考试资格,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的开考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须经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降低比例开考。

  六、考试

  1、审判业务庭辅助人员分为笔试、计算机测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判断推理、言语理解、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计算机应用考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字的进度、文章的编辑和排版,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和计算机测试总分高低顺序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临场应对等,满分为100分。

  按照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成绩5:2: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2、辅警首先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00米长跑、立定跳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测试合格的发给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同上。

  根据笔试得分高低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列分数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内容同上。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6:4比例合成总成绩。

  3、加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笔试成绩加2分,多项条件的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4分。

  1、法律实务类、执行类或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的;

  2、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或警校毕业生。

  七、体检

  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寿县人民法院负责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总分排名进行递补。

  八、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寿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总分排名进行递补。

  对体检、考查合格的人员,在寿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聘用与管理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符合岗位条件的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月基本工资2500元,绩效工资500元,工龄工资年50元,购买五险一金,具体以劳动合同为准,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十、组织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事宜由寿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4-4038109(寿县人民法院)

  附件:1、《寿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寿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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