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肥东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发展需要,更广泛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肥东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含肥东县管理的在编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工作人员25名。详见附件。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如“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各招聘岗位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录聘。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9:00至6月1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时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6月4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6月5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的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符合其它岗位条件的考生可改报其它岗位或申请退费,改报考生需提交书面改报岗位申请,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6月6日9:00-12:00。

4、完成网上缴费后,考生可于6月21日至6月22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考试科目为两科(具体科目名称详见《岗位一览表》):

科目一:《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汉语言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科目二:主要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

科目二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6月23日(周六)上午:

8:00-9:30     《科目一》

10.00-12:00   《科目二》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经查分和加分程序后,在合肥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笔试地点等其他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内容为准。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6月25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书到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包公大道人社局大楼四楼408室,电话:0551-67724912)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办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经查分和加分程序后,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招聘岗位数,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发布资格复审公告。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则按《科目二》成绩、学历层次、最高学历毕业年限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在以后递补环节遇相同情况按此顺序确定)。

(三)资格复审

被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及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其它材料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确定初选人员

1、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的体检、考察工作由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考察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5、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相应规定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所在面试考场平均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聘用手续、待遇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按规定公示7日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手续。

2、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聘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3、拟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工作关系,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一年;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它

1、笔试费90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肥东县人社局  0551-67724912

肥东县事管局  0551-67718808

肥东县国土局   0551-62551600

肥东县安监局   0551-67758707

肥东县农业委员会  0551-67730157

监督电话:肥东县监察委  0551-67722110

附:合肥市肥东县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7日

相关文件1:合肥市肥东县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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