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人民医院特岗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经县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定,同意和县人民医院特岗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4名
二、招聘岗位:和县人民医院驻看守所医务所和120急救中心。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质;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 4 月 26 日以后出生),男性;
3.身体健康、思想品德良好。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现役军人;(6)在编在岗人员;(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采取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2,报名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和县人民医院人秘科
(3)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
(4)资格审查:由和县人民医院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合格,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笔试
医学基础知识
3.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小于或等于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分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学历优先,学历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5.体检和考察
(1)体检:依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2)考察: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进一步复审。
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后在拟聘人员公示前自动放弃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列为递补对象的人员小于或等于计划数人员时,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否则取消递补资格)。
6.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7天。
7.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代理制度,工资待遇参照县医院同类人员执行。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可续聘。
(2)招聘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8.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医务科 0555-2978811,
人秘科 0555-2978810
10.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卫计委纪委全程监督。
和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