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发展需要,更广泛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庐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工作人员81名。详见附件。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为一级学科(类)的,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如“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各招聘岗位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录聘。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9:00至3月30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4月2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4月3日12: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的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符合其它岗位条件的考生可改报其它岗位或申请退费,改报考生需提交书面改报岗位申请,申请传真至0551-6266 9622,改报时间:4月4日9:00-12:00。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4月12日至 4月13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申论》两科,总分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

《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

《申论》满分100分。 《申论》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周六)上午

8:00-9:30  《综合知识》

10:00-12:00  《申论》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内容为准。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8年4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书到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濉溪路295号,502会议室)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办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庐阳区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经查分和加分程序后,进入下一环节。

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依据合成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三)资格复审

被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其它材料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按《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五)确定拟聘人员

1、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取舍,笔试成绩再次相同,按《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取舍)。

2、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庐阳区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拟聘人员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4、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确定拟聘人员方法决定取舍),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庐阳区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

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按规定程序经过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若不按时到招聘单位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二)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三)招聘人员一律不入编制,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其中,区重点局招聘项目负责人岗位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总额8-15万;区检察院招聘人员执行所在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待遇;其他单位招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五、其它

(一)笔试费用90元(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

(二)庐阳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551-65699306(咨询电话于办公时间使用)

(三)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合肥市庐阳区政府网(www.ahhfly.gov.cn)。

附件: 合肥市庐阳区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4日

相关文件1:合肥市庐阳区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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