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新杭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120护士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报请县卫计委同意。根据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广德县新杭镇中心卫生院面向全社会公开120护士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护理学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在22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护理(士)以上的执业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
120护理二名(非在编)。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广德县卫计委指导下,由广德县新杭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实施。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将通过广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报名采用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为广德县新杭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远程电子报名邮箱为1303093324@qq.com,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14日8:00至2月21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邮箱报名以收件时间为准)。
(三)报考人员提交材料清单:
1、毕业证复印件(扫描件)。
2、身份证复件件。
3、资格证复印件。
4、简要的个人工作简历。
以上材料,均可拍照或扫描通过邮箱发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广德县新杭镇中心卫生院负责,根据报名截止日期内报名人员各类材料(以提交材料为准,报名截止后不可增加或变更相关材料)情况进行审核。
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
1、考核形式:本次招聘以面试为考核依据。
2、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
(四)体检
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广德县新杭镇中心卫生院进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按规定程序、时限在报名应聘同一专业类别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广德县新杭镇中心卫生院进行考察,并报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按程序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月薪1500元,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生育险。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和县编办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德县卫计委人事科教科:6028644
六、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德县新杭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广德县新杭镇中心卫生院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