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通讯社公开选调新闻工作者公告

为切实满足新闻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力量,经县政府同意,太湖通讯社拟面向全县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公开选调新闻工作者2名。

一、选调方式:

公开考试,择优选调。

二、公开选调的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强,党性觉悟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工作作风扎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新闻事业,能够独立承担新闻采编工作。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选调方法

选调报名截止后,经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核减拟选调人数。

选调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和考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分别在总成绩中占70%和30%。

根据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最后根据考试和考察总成绩结果,择优选调,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11月25日、26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太湖通讯社(新城广税巷6号,老汇通宾馆2楼,联系电话:0556—4169698)

3、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有效的通迅方式(如因通迅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4、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二)组织考试

按照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决定的笔试方案进行考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考察

按照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才为本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勤、能、绩、廉等方面情况,主要了解工作实绩和实际工作能力。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按规定进行。

(四)公示

根据考试和考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选调人选,公示7天。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相应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因拟调人员公示结果影响选调;拟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拟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调出现空缺的,可按规定依笔试和考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太湖通讯社公开选调新闻工作者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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